2016年7月22日白城市医保局急诊疾病审核认定小组依据《吉林省医疗生育保险急诊备案登记疾病范围》吉医保办字【2014】33号文件规定,对近期参保患者申报的急诊疾病住院资料进行了审核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审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张 丹 李 琳 杜加林 韩 瑶 陈洪富 李春甫 冯秀兰 吴秀芳 王淑芬 李明辉 王运芹
审核认定未通过人员名单:
姜海涛 吕晨霞 赵静娴
审核通过人员,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医保局二楼11号窗口申请报销:1、住院收据;2、用药明细;3、本市农业银行折或卡(须患者本人)复印件;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4项须复印到一张A4纸上;5、如代理人经办须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审核未通过人员,须近期到白城市医保局二楼11号窗口取回病历资料。
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6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