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湘潭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七月开始下调

来源:湘潭市人社局作者:日期:2016-07-2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指示精神,湘潭市人社局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总原则,结合湘潭市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通过对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合理节余的调控,自7月起,湘潭工伤保险将按照新的行业分类执行新的基准费率。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湘潭将行业工伤保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分为8类。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7%,1%,1.4%,1.6%,1.8%,2.2%,2.5%,2.7%。湘潭市此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调整,是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剧的大环境下,政府部门帮助企业尤其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减轻负担实现突围的一项重要举措。新的基准费率实现了总体下调的目标,预计调整后全市全年可为企业减轻工伤保险基金征缴负担2000多万元,同比下降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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