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开始,住建部陆续出台文件,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密集的规范与调整,调整内容包括放宽贷款限制、降低租房提取门槛、实现缴存异地互认等多项内容。随着今年国务院召开会议提出住房公积金上限不得超过12%,截至目前,多地下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同样随着缴存比的下降,一个最大疑问在悬挂我们的面前:公积金贷款是否会越来越难?
缓存比下降带来的大环境
目前已有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宁夏、青海、重庆等地出台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各地均明确了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的“天花板”。
其中,对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这一政策指在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而这一政策的施行,各地也是大同小异。
天津提出,上一年度亏损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0%之间自主选择。
河北则指出,企业连续亏损6个月且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0%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虽然对企业确实是减负了,特别是中小型私企,甚至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可对个人呢?
公积金存缴比例调整,对每个省市的居民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是因为每个省市的缴存比例有所差异,比如北京缴存上限为12%,上海缴存上限为7%,而广州及深圳上限比例高达20%。此次公积金存缴比例调整对北京、上海等地影响不大,但对住在深圳、广州的小伙伴就造成了1万点伤害,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小伙伴,恐怕是悲剧了。
其实个人少缴存的部分还是回归到自己工资上,等于是自己领到的工资现金增加了,减少的只是公司缴存的比例。
目前,单位和个人每月缴纳公积金的计算公式是:
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 =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x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算笔账:
假如你月薪是10000元,你的公积金存缴比例是20%
每月单位存缴的公积金=10000×20%=2000元
新政实施后:
每月单位存缴的公积金=10000x12%=1200元
降缓之后,你的月公积金存缴2400元,比以前少了1600元,由于被扣掉的缴存额少了,你拿到手的现金会多出800元,但通常单位帮你缴纳的800元是不会再发放,实际上等于每月少了800元。如果从20%的缴存比例降至12%,实际上,真正损失的相当于是每个月少了8%的工资。
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的小伙伴,以后每个月的公积金将减少800元,一年算就减少9600元。而10年算就是少了9万6!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买房的打算,那么缴存比例低点也影响不大,至少每个月到手的钱会多点。但一旦准备买房,这么平白无故减少的住房公积金,真的就会让你供不起房。用媳妇的话说,不说再买一套,就现在还供着的这套,也得勒紧裤腰带。当然,这个例子只适用于现在缴存比例高于12%的城市和个人,具体是否产生影响还要看各地如何调整。
不光如此,全国多地公积金个贷率远超警戒线,截至2016年3月31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高达108.18%。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由此前的0.8下调至0.6,该调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个人贷款额度有可能降低。
这就好像一个龙头进水多个龙头出水,有限的资金来源无法满足多样化的资金需求。
不少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每月缴存比例和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例如杭州: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15)(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
这也意味着:假如降低了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意味着月缴存额和账户余额会减少,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会跟着“缩水”,去年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调整为20%,首付降低了相应的贷款比例就要增加了,这对于一部分经济能力有限的购房人来说是不利的。
还有数据表明:截至2015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1.1亿多人,而城镇就业人口为4.41亿。据统计,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自有率已达90%,真正有购房刚需的是那些刚毕业、刚就业的年轻人和刚进城的城市新市民,而这部分人或不在公积金覆盖范围内,或因为缴存年限、缴存额度等问题无法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刚需的你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