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成都公积金新政解读
解读一
此次新政调整,个人贷款期限延长10年,由20年提高至30年。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在等额本息还款法下,以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 70万元测算,贷款20年,购房者每月将还款3,970.37元。而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后,购房者每月只需还款3,046.44元,将减少支出 923.93元,一年下来,少还11087.16元。
解读二
成都实施差异化贷款,将两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既符合中央"三去一降一补"的战略部署,也契合了成都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价水平。 将提高购房职工的购买能力,同时减轻购房压力。以一般刚需购房为例,一套单价为每平方米9,000元的商品住房,面积100平方米,总房价90万元。原有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房者最高只能申请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若60万元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需求,则还需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申请10万元的商业贷款,按30年贷款期和现行利率测算,需多支付34,387.35元的利息。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后,购房者则可申请最高7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无需再申请银行的商业贷款,在提高职工购买力的同时,70万元贷款全部享受公积金低利率贷款。
以2015年发放的贷款数据为样本统计分析,按照公积金贷款人均40万元测算,取消保底贷,可较之前政策多惠及约9,375户缴存职工,使更多的刚需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流动性趋紧而带来的“轮侯”、“摇号”、“断贷”等现象,保护更多自住家庭的利益,解决“僧多粥少”的矛盾。同时,取消保底贷,降低挂钩倍数可有效避免为贷款而缴存公积金的投机现象,体现了缴存义务与使用权力对等和互助共享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