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公积金相继推出了按月委托提取自动转账、按月租房提取、按月住房消费(物业费等)提取、公积金冲还贷等。中山公积金又有创新业务推出啦!
住房公积金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即将上线
1、按月对冲还贷,是啥新业务?
购置了安乐窝,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又办理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的缴存职工,每月准时收到公积金提取短信的感觉是不是爽到爆?
可是,每月要按时去银行存钱还贷,费时费力。如果忘记还款,造成逾期,还会对贷款人在人民银行的征信记录产生不良影响。如何“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按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月贷款本息(按照冲还贷人约定的冲还顺序)。如对冲还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月对冲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0元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指定的借款人银行还贷账户中划扣。
通俗的讲,就是按月用缴存职工公积金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余额。如职工公积金余额足够,无需再到银行存款。
2、业务这么牛,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目前正在内部试运行阶段,按月对冲还贷业务适用于以下两类缴存职工办理:
(1)办理了纯公积金贷款,且正在还款期间。
(2)办理了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已结清,公积金贷款正在还款期间。
与委托提取自动转账业务相比较,委托提取自动转账是先还后取,按月对冲还贷是直接冲抵,两种业务不能同时办理。如果要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业务转换为按月对冲还贷业务,需要先终止原协议,并且小编建议您在上次自动转账提取完成后至下次公积金贷款还款前办理。同时,按月对冲时需要在还款日前一天判断冲还贷人公积金余额是否足够,这就要求缴存单位要按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否则可能造成其按月对冲还贷不成功。
试运行结束后,按月对冲还贷业务预计在8月份正式上线!
来源:中山公积金中心、中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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