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方碧翠)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目前已经全面展开。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在职人员,2015年7月—2016年6月单位和个人的合计金额。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调整后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350元(即单位和个人合计月缴存额为324元),上限为13755元(即单位和个人合计月缴存额为3302元)。
至目前,全县273家行政事业单位已调整好227家,已调整人数约为1024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3.15%。
编发: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