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是许多老人生活的一大保障。前不久,小布也提醒大家了,有件事得牢记,不然下个月的养老金可能就没有了!至于什么事,往下仔细瞧……
谁叫这件事很重要呢,小布再来说上一遍…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年审),每年一次的资格认证就是许多养老金领取者要注意的事。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资格认证多由社区、乡镇统一办理,所以基本不会错过年审,但许多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年审)需要自己前往相关地点办理。
小布了解到,目前全县还有两万老人未年审,在此特别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去办理啊!
2015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职)人员;
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生活补助费的供养人员。
从2016年1月1日起,到6月30日结束。
原单位如有退管部门,离退休人员可到原单位退管部门进行认证,再由单位报至县社保局。
由本人携带《养老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到居住地的村、社区、乡镇人力社保所或安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进行认证。
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可由其家属向村、社区、乡镇人力社保所或安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提出上门认证申请,由经办人员上门进行认证。
居住在外省(市)的离退休(供养)人员,可到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后(一份)邮寄至安吉县社保局办理年审;居住国外的,由我国政府派驻所在地大使馆出具健在证明进行认证。
对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年审)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于7月份起暂停养老金发放,直至认证后次月全部补发。
《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纳入刑法诈骗公私财物范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欺诈冒领养老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编辑:朱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