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7月18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多年来,江苏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直是20%。目前,江苏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超过2007万人。据测算,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后,两年内将为全省参保企业减少支出百亿元以上。
降率后不会降低养老待遇
费率降了,意味着基金收入将会减少,很多参保人员关心,降低费率后会不会影响未来的养老金待遇?
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强调,缴费水平的降低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水平。“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变。职工个人账户规模是不变的,缴费当中进入统筹基金的这块少了1个点,基金若有缺口,由财政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补助,还有省级调剂基金补助,确保降费率不降待遇。”
江苏将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保证规定标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调整基金支付压力较大地区的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力度,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据省人社厅透露,截至2015年年底,江苏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广东,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达23个月。截至去年底,老百姓不用担心支付问题。
不影响养老金上调
对于退休职工关心的“今年养老金上调何时到位”,记者获悉,目前江苏相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的部署,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待上报批准后部署实施,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补发。此次的降费率不会影响养老金调整。
哈哈,这下安心了吧!
来源:中新社江苏分社新媒体部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