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车网近日曝料,其请金柚网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哪知对方拿了钱款居然漏缴,致使职工权益受损。金柚网则表示,事出有因,双方已经调解。
“两网”为了社保办理引发网议,也引起了社会关注。法律专家提醒,随着互联网+兴起,一些平台推出了委托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要区别清楚:如果用人单位将职工挂在平台的名下,以平台的社保账户缴纳社保,此“代缴”行为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只是请平台代为办理职工社保缴纳,则另当别论。
新闻事件
社保没到位却能拿到缴费凭证
近日,携车网的人力资源总监的一条“朋友圈”,让一桩充满争议的生意再次陷入非议。2016年5月4日,该O2O汽车保养平台的HRD韩癑在社交网络上曝光,携车网和某社保代缴平台合作,原本是为了给员工办理缴纳五险一金,没想到在合作的半年多时间中,多地员工纷纷反映发现社保漏、断缴,经公司投诉,也没有补齐到位,致使员工蒙受损失。
韩癑在帖子中写道:“和某大社保代理平台公司合作了一年,在合作半年后各地员工开始纷纷反映,没有查询到个人当地社保缴纳,联系对方后态度很好,号称会盘查各个城市然后对未缴的做补缴并每月给出缴费凭证。我们很天真地以为有了凭证就没问题了,最近又有员工离职后去查询个人医保,发现半年里都没缴过。现在问询对方客服,很轻巧的一句话,要不给你们退款吧?”
公司拿到了缴费凭证,员工却说没查到社保,让携车网十分不满。韩癑在帖子底下附上数张单据图片为证。其中一份社保代缴平台给出的缴费凭证,和另一份员工的实际缴费明细,明眼人一比对便可以发现端倪。一份单据显示着2016年社保“正常应缴”,到了另一份上面,却变成了“欠缴补收”。根据曝光邮件截图显示,该社保代缴平台在盘查后,曾经试着向韩癑做出解释:部分漏缴是由于漏派单造成,部分漏缴是由于线下报送数据缴费时间写错导致,还有因沟通反馈不及时造成多扣费等等。
随后,韩癑指出,该社保代缴平台名为金柚网,她在交涉无果“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曾在2016年1月私信向金柚网CEO郭伟投诉,对方回应将认真处理。然而,直到5月4日韩癑发帖当天,还有员工发现自己社保没有到账,最蹊跷的是,韩癑说“我们居然还能从金柚网这里拿到缴纳凭证”。
网络曝光迅速协商解决
网络事件经过数日发酵,已在人力资源圈引起不小的反响。笔者在5月10日前往携车网在上海的办公室,向当事人确认情况,得知韩癑正在出差,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员工证实了此事。
她说,发生社保、工伤保险断、漏缴的都是上海以外的外地员工。公司在今年1月提醒过代缴平台,对方一直说要全面清查,却没拿出令人信服的解决办法。韩癑迫于解决问题心切,才在网络上发帖子呼吁外界关注。帖子发出后,对方在12个小时内,主动与携车网联系,为职工办理补缴社保。经过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是,对方把大部分员工的社保、医保全部补缴到位,还有两名福州的员工无法办理社保补缴的,对方公司征得这两名职工同意后,将代扣的缴纳部分费用退还给他们。该知情人另外透露,从2015年6月到2016年4月,前前后后公司内一共有几十名员工卷入过类似事件。经过此事后,携车网日后不再和对方公司继续合作。
截至发稿前,笔者未能联系上社保漏、断缴的当事人和携车网韩癑。
笔者调查
金柚网疑似超范围经营
在淘宝网上,随手一搜,就是全国各地琳琅满目的社保代缴,价格从10元到上千元不等,销量最火爆一家能达到300多件。金柚网的官方网站也明确打出为企业代缴社保的广告,较小企业服务费29.9元/人,较大企业服务费9.9元/人,另外个体用户也可以办理社保代缴,服务费是300元/3个月。
笔者向金柚网的客户经理咨询,该工作人员说,个体用户实际上就是为自己缴社保,不需要有工作单位,不需要是本地户口,只要提交身份证等个人证件,就可以挂靠在金柚网下面缴纳社保。但是金柚网不提供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关系,只是社保委托。
金柚网产品背后的实际注册公司名为杭州金元标矩科技有限公司,在官网公开显示的人力资源许可证上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应信息(二)、开展职业介绍(三)、开展人才信息咨询……并未能看出有相关经营内容涉及社保代缴服务。企业回应
“携车网事件”暴露供应链硬伤
5月12日,金柚网上海分公司,公司大区销售负责人王伟向笔者确认了造成携车网员工社保漏缴一事。他说,在“承包经济”的浪潮下,金柚网成立两年多来,确实存在着很多还在不断优化的地方。携车网是他们合作的客户中规模较大、对接城市较多的一家企业,对接人数有300多人,对他们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为了服务这种业务面覆盖全国各地的客户,他们委托给了多个城市当地的优质供应商,由对方代为到当地缴费,其中不乏国有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对方在收到金柚网的缴费款项后,替金柚网到当地人力部门缴费。目前,这种做法是代缴社保行业内通行的一种做法。
王伟坦承,携车网事件暴露出公司在供应商风险管控上存在硬伤。从今年开始,金柚网在各地建了很多自营的网点和23个直营的分公司,用以规避供应体系中的风险。
面对笔者“为什么会出现几十名员工漏、断缴的情况”的问题,王伟回应说,社保漏、断缴的风险在行业里一直存在,但是这次涉及面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大,只不过有的时候反馈慢了点。比如人员资料档案转入转出时,从一家公司转到另一家公司的过程中,时间“节点”金额必须完全匹配上,如果上家公司没及时转出来、转慢了,都可能会影响到下一家正常缴费。
他还补充道:“因为各地社保政策不一致,计算缴纳金额也比较复杂,比如上海市规定社保、医保是合并缴纳的,有的地市需要把两者分开交纳。我们公司开始是服务中小微企业,大部分是10人以下的初创公司,初创公司人事一般都不知道怎么操作缴纳社保,或者他们嫌麻烦不愿意做这件事,就交由我们操作,我们也算做了桩好事。”
社保代办或代缴广泛存在
王伟告诉笔者,用人企业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社保缴纳,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社保挂靠在第三方的社保账户下面,以代缴平台的名义为职工缴纳社保,另一种缴费主体仍然是用人单位,社保代缴平台只不过是为之跑腿。这两种情形在人力资源行业内广泛存在,金柚网自然也不例外。
“社保挂靠在第三方账户不是违反法律有关规定吗?”笔者问道,王伟回答说:“这种做法非常普遍,无论是国有的人力资源供应商,还是非国有性质的代缴平台,都会这样做。”双方协商细节不便公开
5月23日,笔者拨通了金柚网的市场部负责人刘志国的电话。他告诉笔者,两家公司现在基本上已经达成了一致协议,把能够补缴的部分都补缴上,有的外地员工因为地方政策原因无法办理补缴措施,或者有的员工当时不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事后发现等员工再交上来时已经错过补缴时间,根据当地政策,一旦错过补缴时间,就没有办法办理补缴了。不过对于员工和公司损失,金柚网会有相应的补偿措施和处理机制,会进行公司之间的正常补偿。但是详细的信息涉及两家公司机密,不方便公开。
刘志国只承认了韩癑曝光的个案情况,对于“有几十个员工社保漏缴”、“从去年六月到今年四月漏缴情况反复出现”这两种从携车网内部传出的说法,他断然否认。他解释,出现漏、断缴社保原因比较复杂,主要原因还是出在人员操作层面,负责缴社保的操作人员出现人为疏漏,漏掉了一些业务。但是具体工作人员操作的时候怎么想的,他也不知道。至于为什么社保费没缴,就给了对方缴费凭证,他也说不清楚。
“服务出现问题金柚网担责”
在北上广深,虽然社保政策不一,但是都和民生利益息息相关。就以买房资格而言,在北京,外地户口的购房者需连续5年在北京缴纳社保才能相应拥有购房资格,深圳同样要求购房者提供连续3年以上的本市社保缴费证明。而如果是医保中途断缴,大部分城市都会按照规定从第二个月起停掉医保账户,劳动者将无法享受相应医保报销等福利。
那么一旦因为社保断缴引发劳资纠纷,该由用人单位、代缴公司,甚至是供应商三方中谁来负责呢?刘志国先为供应商“开脱”了一番,他说:“公司有的核心服务由自己的人员运营,个别业务根据轻重程度会交给外面供应商操作,无论服务内容是否有供应商参与,整个服务的战略规划都由金柚网决定,对外是由金柚网向客户负责,服务出现任何问题也都是由金柚网承担。如果金柚网的服务好,是金柚网的品牌好,如果金柚网的服务差,是金柚网的品牌不好,跟供应商是没有关系的。”
不过,他补充道,金柚网是社保代缴机构,不牵扯用工关系,根据他看到的以往司法部门的判定案例,代理机构本身不承担法律责任,还是由企业本身去处理。而且这种代缴的行为根据法律和人社部门相应规定,明确可以合法正常经营。
刘志国说,虽然他不是劳动方面专业人士,但是据他了解,社保代缴行为第一没有违法,法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明确可以合法正常经营。第二,像滴滴打车一样,市场有需求,而且市场发展超过了政策规定,相关政策处于真空地带,在他看来,社会保险也是一种保险,商业保险不会拒绝参保者,金柚网帮助劳动者和企业缴纳社保,也不应该受到拒绝。
“就算员工出现工伤,在金柚网这边,出现工伤也都是能够解决(申请和认定)的。”说到这里,刘志国准备就此打住,“那先这样,我们的原则是少说话。”
专家观点
社保代缴法律认定尚存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但委托其他单位并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种做法合法吗?劳动法专家周斌认为,这种社保代缴的做法不合法,因为用人单位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5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见,社会保险的账户开立和费用缴存主体均应为“用人单位”,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在工商注册登记地开户并为员工缴存社会保险费。可以见得,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以第三方社保账户代缴社保,不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实际用工单位和社保缴费主体不一致,也不为政府所倡导。
但是,劳动法专家张佶谈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社保关系”是否可以和“劳动关系”分离,是否允许代理,目前还存在一定争议。他认为,如果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来说,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理缴纳,但是社保具有人身性质,与用人单位的人身统筹性质挂钩,人身权利一般来说是没有办法代理的。举个例子,张三跟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事后张三不来上班,请李四代理来上班,这显然不行,所以不管是从社会保险法本身的字面理解还是从它的法学原理理解,这种代缴行为目前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不过,有的社保代缴平台名为“代缴”,实际上是为企业进行社保“代办”,这又该另当
别论。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平台,并用用人单位的名义缴费,这属于“委托代理”行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并不违法。部分地方对委托代缴社保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委托代理公司以本公司名义缴纳社会保险(代办社保缴费),但明确禁止以代理公司账户名义缴纳社保费(使用代理公司的社保账户)。2013年7月1日实施的《长沙市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若干规定》规定,“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单位代办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事务时应提供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被代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办员工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应提供被代理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授权委托书以及经被代理单位确认的职工名册、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等资料。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单位代办社会保险事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代理的规定,在代理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时,不得将被代理单位的职工以代理单位职工的名义登记参保。”
代缴易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社保缴费主体和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职工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劳动法专家张佶表示,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企业委托第三方并用第三方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保,可能会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享受相应待遇。
一、工伤待遇无法正常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可见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应当和工伤认定的责任单位一般应当具有劳动关系,都必须是“用人单位”。
另外,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一般也执行属地管理,无法跨地区、跨机构理赔。比如员工与A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B地工作,公司因在B地无分支机构,遂在B地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但若该员工在B地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则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建立劳动关系的A地公司,由于劳动者在A地并未参保,A地社保经办机构不会为该员工执行工伤理赔,而B地社保经办部门有权审核工伤责任单位与缴费单位的“一致性”,从而做出拒绝理赔的决定。二、生育保险无法正常享受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和用工单位平均工资息息相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了“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公司以社保代缴公司名义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能会按照第三方公司的平均工资为标准享受相应待遇。
三、居转户无法正常办理目前上海、广州等多地在外地员工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居转户过程中,要求劳动合同单位必须与社保、个税缴费单位一致。职工通过交社保缴满一定年限办理居转户,工作人员会审查缴费、实际用工情况、收入情况是否匹配,如果缴费基数和收入情况不一致,实际劳动关系和缴费主体不一致的,很可能不会受理,相应的,员工对户口的利益诉求也会倒逼企业规范社会保险代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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