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阳人社发〔2016〕148号),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承包单位)在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标准按照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其中在建项目缴纳标准:在建项目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即合同总造价)×缴费比例×剩余工期÷总施工期,剩余工期是指项目缴费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止。工伤保险关系开始时间为缴费日期,终止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建筑施工企业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缴费登记。
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阳江市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5、基层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请按工程项目参保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下载《阳江市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附件:阳江市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 阳江市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 | |||
| 一、缴费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情况 | |||
| 缴费单位(章)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
| 所属行业 | 注册类型 | ||
| 法人(负责人、业主) | 法人身份证明号码 | ||
| 通讯地址 | |||
| 社保联系人及电话 | 邮政编码 | ||
| 二、工程项目情况 | |||
| 工程(项目)名称 | |||
| 工程(项目)地址 | |||
| 项目经理 | 联系电话 |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 项目施工时长 | 天 | ||
| 三、甲方单位(建设单位)情况 | |||
| 建设单位(章) |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类型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通讯地址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邮政编码 | ||
| 说明:甲方单位与缴费单位为同一单位时,无需填写此栏。 | |||
| 四、参保情况 | |||
| 合同名称 | |||
| 工程(项目)合同金额 | |||
| 工程保险缴费比例 | |||
| 缴费金额 | (大写) (¥: ) | ||
| 工程(项目)社保编号(由地税部门填写) | |||
| 地税部门受理人 | 受理日期 | 年 月 日 | |
| 填表说明: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施工承包单位在地税的登记信息,没有的不需填写。 | |||
| 2.施工承包单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缴费登记。 | |||
| 3.本表一式三份,缴费单位、地税、社保部门各存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