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来源:兰考社保作者:日期:2016-07-13



     根据兰考县统计局所提供的2015年我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现将我县2016年缴费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关调整通知如下:

01

根据我县统计局提供,2015年我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699元,月平均工资为3725元。

02

兰考县参保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按我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下限)—300%(上限)进行调整规范,最低缴费基数2235元,最高缴费基数11175元。缴费费率:单位按19%,个人按8%。有单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必须按月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否则会从次月起加收滞纳金。


03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从业人员可以在我县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2235元,最高缴费基数11175元,缴费费率为20%。


      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请广大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及时到兰考县企业养老保险局缴纳2016年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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