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即时结算流程
一、患者入院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需凭《医保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A4纸),参保人在复印件空白处签名;主管医生确认后签“人证相符”和签名,并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和填写《住院登记表》。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新农合属于外伤的,需增加填写一份《个人意外事故情况表》。
二、患者或亲属把身份证、医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住院登记表,送医院医保办(地址:外科住院大楼一楼西侧)审核,符合医保规定的盖章后上传参保人信息。
1、医院医保办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住院登记表》定期送各(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备案。
2、原新农合参保人员需要到所属农合办盖章确认身份和余额(在过渡期需要办)。
三、参保人出院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凭出院通知书、疾病诊断证明书、医保证(身份证)到医保办办理结算表。凡出院超过3天无办理报销补偿手续的,一律不予即时补偿结算。
四、凭押金单、医保结算表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