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2日,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彝族农民工阿凉子拉、阿凉拉日、阿凉拉组三人反映榆树砖厂老板党某拖欠30名农民工工资30万元,老板已失联的情况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当即电话联系砖厂负责人党某,得知该负责人承认拖欠5-6月份工资共计15万元,并称在山东老家贷款,承诺在一周内发清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6月26日下午,接市信访局和市人社局通知,要求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县上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榆树乡、县信访局、县人社局为成员的矛盾化解领导小组,当日即赶赴武都接回上访农民工。一方面积极疏导情绪,宣传国家信访条例,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安置彝族农民工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办案进度。县人社局副局长赵治国亲自带队,积极组织人社、信访、派出所和乡村干部全程监督双方算账,对生产砖胚、码窑、倒砖量现场清点确认。由于砖厂因经营不善且砖处于销售淡季,已无能力支付上述农民工工资。
经工作人员多方联系,把砖厂的砖进行了拍卖,将所得款项用于发放砖厂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另组织双方对争议较大的误工费和路费进行了多次协调,最终达成了协议,由砖厂补偿30名农民工3.5万元误工费。最终此案得到了妥善处理。
同时,徽县人社局向各乡镇发出清理整顿砖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在各乡镇进行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全县范围内砖厂使用农民工数量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专项巡查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供稿:徽县人社局
责编:张彦雄
审核:徐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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