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从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差别基准费率由原本的三档调整为八档,部分行业费率有所升降
✔新基准费率标准较原标准上升的行业,在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仍按原标准执行
✔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上下浮动幅度可达50%
✔调整奖励率计算方式: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率在30%(含)以下的奖励10%;在30%到60%(含)之间的奖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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