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社保持续降低费率,以“三降两补一浮动”特别套餐提升企业竞争力,助力供给侧改革,陆续降低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发放稳岗补贴,落实生育津贴,失业保险实施浮动费率。
A.“三降”
降低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缴费率
按照国家及省市调整社保缴费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的要求,深圳市社保经办部门先后降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在参保人待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降费减负措施惠及全市参保企业。
其中,工伤保险全面执行降费率及浮动费率政策。从2015年10月起至2016年6月止,全市参保单位基准费率下调50%,且以此为基准再执行浮动费率政策,预估全市用人单位累计少交工伤保险费达5.15亿元。
从今年7月1日起,深圳市将开始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费率政策,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再次下调了32.27%左右,预计全市一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48亿元。而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费率调整的影响。
生育保险费率按用人单位应缴费率下降50%,从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生育保险降费政策为用人单位减负约9亿元,惠及全市43万生育保险参保单位。
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1.5%,即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均下降50%。据测算,2016年失业保险降费率可为用人单位及参保个人减负约32.74亿元。
B.“两补”
发放稳岗补贴,落实生育津贴
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稳定岗位补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维护全市就业稳定。截至6月20日,申报成功的企业有63369家。按此申报成功的企业数,预计2014年度、2015年度补贴总金额将达27.2亿元。
深圳市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至今年3月已届一年,按规定部分参保人已达到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为实现惠民便民双到位,社保部门推动生育津贴申领同城通办,不限辖区、网上申领、同城通办,企业和参保人不分参保地和户籍地,在社保窗口均可办理。生育津贴统一由用人单位网上申请,操作系统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数据与津贴申请信息进行比对匹配,完成审核并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生育津贴制度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背景下,切实保障了企业及员工双方权益,进一步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C.“一浮动”
失业保险实施浮动费率政策
从2016年1月,《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综合评价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辞退职工比例、失业保险费收支率和招用经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数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下调其失业保险费,下调幅度不超过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的40%。据统计,2016年符合下调条件的用人单位有35.8万家,从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按照下调后的费率缴费。据测算,浮动费率实施期间,将为用人单位减负约3.07亿元(不计其他因素),进一步为参保单位减负,促进就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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