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病人医保新政策问答

来源:长兴县第二人民医院作者:日期:2016-07-03

长兴县第二人民医院从2016624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新的医保政策。泗安百姓可享受县级公立医院的医保政策啦!现就医保责任签约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问:我是农保病人,现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长兴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医保政策,对我们签约人员门诊就医有什么新措施呢?

答:现在我院的医保政策与长兴县的三家县级公立医院报销比例相同,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签约病人在我院就医,挂普通门诊挂号费全免,患者可以凭挂号单到疾病相关科室就诊。挂专家号政策不变,挂号费为14元,其中医保报销8元,个人自付6元。门诊就诊的医疗、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县二级公立医院的报销比例为30%,我院的报销比例高于县二级医院,为40%。但不能超过医保当天的报销限额。

2.问:那如果我是签约住院病人呢,医保政策又有那些变化?

答:从2016624日开始,长兴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人住院费用起付线为400元,较县二级公立医院的600元减少了200元。住院期间的医疗、药品、检查、治疗等报销项目不变,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为70%(与县二级公立医院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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