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12个职位,你不快来就是别人的了!

来源:宿迁之声作者:日期: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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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7月,直属市政府管理,为自收自支性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直辖(下设)沭阳、泗阳、泗洪、宿豫、宿城等5个管理部,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根据单位发展和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12名。


招聘信息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便民方舟(市区洪泽湖路156号)3号楼二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4、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报名人员。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后,若所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应招人数3倍时,组织笔试,否则只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两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使用)。聘用人员享受编外人员相应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本简章由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7-84387338

监督电话:0527-84387123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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