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取消多项人事社保审批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本文来源:河南日报2016-07-02 07:49:41 编辑:王晓飞
摘要
7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工作推进会。
7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取消多个方面具体审批事项,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规范和精简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存档难”问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在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先予以接收,或与原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严格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并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
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到2017年,我省将力争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2020年前实现常住人口持卡覆盖率达90%以上。
新闻1+1
人社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试运行
7月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从即日起启动试运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认定、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工伤认定、职称证书补办等47个事项可同时在网上和实体大厅办理。
该行政服务大厅位于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设置有综合服务区、就业创业培训区、社会保险区、人事管理区、人才开发工作区、和谐劳动关系区、公务员管理区等七个区域,目前可办理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留学人员创业园审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等各类事项87项。
网上办事大厅网址为http://218.28.8.38:7001/,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进入该链接。目前,可通过网上办理的各类事项共80项,包括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复核、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等。(记者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