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职业培训有政府补贴!来看看补贴对象及标准!

来源:广西人力资源网作者:日期: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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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解读的文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1〕213号)规定。

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

1.就业技能培训: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2.创业培训:四类人员,以及毕业年度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3.在岗培训: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


4.劳动预备制培训:具有广西户籍的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上述对象所指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高职院校)毕业生,以及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高职院校)广西籍毕业生。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时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印发的《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68号)精神,从2013年起,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1〕213号)规定: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标准按工种分三类,A类1500元/人,B类1200元/人,C类900元;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可全额领取,未实现就业的,按标准的80%领取;

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是1300元/人,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创业的可全额领取,未实现就业的,按标准的60%领取。

参加多项职业培训都有补贴吗?
自治区政策规定,每个符合参加培训条件的人员,一年只能参加1次政府给予补贴的培训;需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只给予1次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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