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就业参保,养老待遇在哪里领取?

来源:青岛12333作者:青岛12333日期: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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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多地区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认规定: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转回我省,在我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我省户籍的,待遇领取地可根据本人申请,按户籍所在地或省内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确定;非我省户籍的,待遇领取地根据原在省内有关市的缴费年限,按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市确定,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按“从长”的原则确定,缴费年限相同的,按最后一个市确定。



01

苏州户籍职工老王,先后在北京参保缴费5年、上海参保缴费7年,最后在我市参保缴费11年,老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是哪里?


1

苏州或青岛


02

沈阳户籍42岁李大姐,曾在连云港参保缴费12年,今年2月,李大姐在我市某企业开始参保缴费,4月李大姐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将连云港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转入我市,工作人员告知其待遇领取地不是青岛,不能转入,李大姐的待遇领取地是哪里?

2

沈阳或连云港


03

我市户籍老刘(男),曾经先后在南京参保缴费9年,济南参保缴费10年,最后在青岛参保缴费3年,老刘的待遇领取地是哪里?

3

青岛或济南


04

徐州户籍赵大哥,曾先后在广州参保缴费8年,烟台参保缴费7年,济南参保缴费5年,最后在青岛参保缴费6年,赵大哥的待遇领取地是哪里?

4

徐州或烟台


05

徐州户籍钱大姐,曾先后在广州参保缴费8年,烟台参保缴费7年,济南参保缴费7年,最后在青岛参保缴费6年,钱大姐的待遇领取地是哪里?

5

徐州或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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