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除了买房,还能治疗重疾,充当低保?!

来源:保险那点事儿作者:日期:2016-06-23


标题看起来很唬人,怀疑保险君骗你们?好的,要是怀疑的话,随时欢迎点击关闭;要是相信的话,就不可大意的往下看吧!交的是自己的钱,要能尽为己用,用的及时,用的恰当,才是我们最希望的事情不是?




   

公积金可用作低保


根据规定,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被纳入低保或特困户的情况下,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但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公积金可用于治疗重大疾病


职工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罹患重大疾病,或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出院之日起一年内皆可提交申请,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加上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能减少相当一部分的经济负担。


   

可销户提取全额公积金的8种情况


(1)   离、退休;


(2) 农业户籍职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3) 定居国外、港、澳、台地区;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重度残疾(一级/二级残废)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5)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7)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


(8) 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体的办理流程,还需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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