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从2001年开始缴纳社保,到2016年年底就满15年了,请问我是否可以停止缴费了?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缴费满15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这个时候可以停止缴纳,但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建议劳动者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问:为什么建议继续缴纳呢,有什么好处?答:首先,养老金领取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社保缴纳年限直接和未来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挂钩。交缴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其次,医疗保险需要达到男25年,女20年后的年限后,退休后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相关政策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规定,必须同时符合年龄和缴费年限两个条件,才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
1、年龄条件: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来源: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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