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
月工作日(20.83天)大多运用于医疗期的计算
月计薪天数(21.75天)用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例如病假、事假、加班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窗前飘过一阵晚风:21.75天是怎么算出来的?不是19天吗?
天山派第八百代大弟子:回复@窗前飘过一阵晚风:21.75是每月的计薪日,算是一个常数了。只要遇到算日工资,就用这个数。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公子:按照劳社部发2008 3号文的规定,月工作小时数是20.83*8吧?
雯芳小站:回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公子:20.83天是月工作日 而不是月计薪日。区别是 (365—104—11)/12=20.83 (365—104)/12=21.75
【点评】
20.83天,21.75天——这两个数字对于广大劳动者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们分别代表了我国的月平均制度工作日和月计薪日。然而,很多网友都却对这两个概念还存在一些疑惑:它们是怎么算出来的?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它们又分别用在什么场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走近这两个数字。
月平均制度工作日:20.83天
计算公式:(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
适用情形:一般用对月工作时间的统计和换算中,如累计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标准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立,自入职后的病假天数累计计算,满20.83天为医疗期满一个月,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月计薪日:21.75天
计算公式:(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
适用情形:一般用在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中,如病假、事假、加班等情形时涉及日工资问题,通过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就可以折算出劳动者的日平均工资或小时平均工资。
大家一定已经发现了两者折算方法的区别:计算月计薪天数时不扣除法定节假日。这是为什么呢?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折算日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小编提醒:月计薪天数和月工作天数两者有所不同,要注意区分使用。虽然只差几个小数点,但一旦场合误用,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不小的损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