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精神,结合建始县2016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编制计划,建始县2016年拟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专项招聘对象: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建始县2016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不得招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现役军人;
8.2016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
9.本县在编人员。
二、专项招聘办法
(一)第一批次招聘活动安排(校园招聘)
1.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
(1)建始县第一中学教师8名;
(2)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3名;
(3)建始县民族高中教师5名;
(4)建始县人民医院医生5名;
(5)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生2名;
2.招聘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下午15:00
3.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4.现场报名:应聘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往届生另需提交自己的学籍档案。
5.招聘办法:建始县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和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招聘专班,招聘时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设置招聘现场,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测试办法,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本公告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发布后,招聘单位将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或张贴专项招聘公告)。请符合专项招聘条件且愿意参加专项招聘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及时关注校园网上的招聘信息。
(二)第二批次招聘活动安排
1.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
(1)建始县中医院医生3名;
(2)建始县疾控中心医生2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建始县卫计局人事监察股
4.应聘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位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往届生另需提交自己的学籍档案。
5.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第三批次招聘活动安排
1.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
建始县电视台播音主持人1名。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建始县电视台办公室
4.应聘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职位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往届生需提交自己的学籍档案。报名时进行目测,通过目测的方可报名。
5.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严格考核。重点考核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是否违背"四个一票否决"的情况证明。
四、公示、备案及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审议确定拟聘用对象,报县人社局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备案前,拟聘对象将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专项招聘的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附:1. 建始县2016年度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