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统计局公布数据,确定我市社会保险政策涉及使用的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15(月均4476元)元。
政策依据
1
《关于使用2015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数据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6】82号
2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号
3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586号
来源:青岛12333作者:青岛12333日期:2016-06-17
根据青岛市统计局公布数据,确定我市社会保险政策涉及使用的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15(月均4476元)元。
政策依据
1
《关于使用2015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数据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6】82号
2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号
3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586号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