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12333作者:青岛12333日期:2016-06-17
2016年度我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于近日启动。以青岛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2016年6月当期缴费执行新标准,1-5月社保基数调整差额要予以补缴。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387.56元、1110.11元、832.66元,每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35.78元、108.81元、81.53元。
市人社部门提醒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扣款日前将今年1-5月的基数补收差额以及6月当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时存入本人代扣代缴的银行卡或存折上,避免因存款余额不足造成缴费中断。另外,今年1-5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如需要了解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等事宜,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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