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

来源: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日期:2016-08-03



(一) 禁止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办私事;
(二) 禁止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三) 禁止工作日白天饮酒;
(四) 禁止在服务场所吸烟、吃东西、打瞌睡;
(五) 禁止在服务时间看手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 禁止推诿、搪塞服务对象等不作为行为;
(七) 禁止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处理业务;
(八) 禁止超越职责权限办理业务;
(九) 禁止擅自增加办理环节,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
(十) 禁止泄露服务对象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案件处理情况;
(十一) 禁止伪造、篡改、擅自销毁服务对象的权益记录;
(十二) 禁止将服务对象权益信息用作商业用途;
(十三) 禁止对服务对象区别对待,讲私情,谋私利;
(十四) 禁止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十五) 禁止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及其他活动;
(十六) 禁止徇情枉法,偏袒一方当事人;
(十七)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十八) 禁止隐瞒证据或者变造证据;
(十九) 禁止与中介机构做幕后交易、甚至充当其代言人;
(二十) 禁止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供稿:办公室  编辑:信息科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