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参保缴费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8年来,有效地满足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也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市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决心。
日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文件规定,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让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一、个人缴费标准有调整
1.参保缴费时间:10月20日至12月31日。超过缴费期后不再办理。
2.参(续)保方式:
(1)登录网站:http://www.zmd12333.gov.cn/,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备注:网上银行直接缴费)
(2)到本人所在的社区或学校办理参(续)保手续。新参保: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学生不提供),彩色1~2寸照片1张;续保:向社区或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保障卡。
(3)困难人群视本人情况,低保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2级重度残疾人员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或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提供民政证明材料,到所在社区或学校办理参(续)保手续。
(4)新生儿自出生90日内到其父母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提供父母亲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本人的户口簿);逾期按一般居民办理。
3.缴费标准(见下表)。
二、医疗待遇有提升
近期,省人社厅将下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扩大支付范围,提高报销比例,提升医疗保险待遇,让城乡参保居民享受到更优更好的实惠。
三、网上缴费更便捷
为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效率,为广大学生家长、城镇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减少参保申报、缴费排队时间,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学生)实行网上缴费暂定在市直学校进行试点。其他县区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放开网上缴费功能。
1.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azma.hrss.gov.cn/选择“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或登录http://www.zmd12333.gov.cn/,选择“驻马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2.选择“个人用户登录”,首次登录时需要进行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点“确认注册”当系统提示“注册成功,点击确定返回登录界面”后进行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2017居民参保信息完善”,录入人员参保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4.参保信息完善后,再点击“网上缴费”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缴费信息栏中点击“网上缴费”弹出订单支付页面选择“确认支付”弹出网上银行支付页面后,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付款银行,完成缴费。未弹出支付页面的,看是否被浏览器拦截。
目前,网上缴费暂不支持信用卡支付。无法网上支付的,可到当地社区或学校进行参保缴费。
5.网上缴费完成后,在“网上缴费结果查询”中查看到具体的缴费订单信息。
6.缴完费用后,如果在“网上缴费结果查询”中未查到信息,稍等30分钟再查。如果还查不到信息,可电话联系0396-2885558。
四、就医转诊更快捷
为了让参保人员更便利地就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简化了就医、转诊流程,让参保人员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1.市内就医: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住院。出院后结清个人负担部分,医保基金负担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2.外转就医: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市外治疗的,由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医师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转院(急诊可先住院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参保学生、居民在放假回原籍或在国内旅行、探亲期间,因急诊抢救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往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费,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患者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出院时直接结算。未实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携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有效票据、费用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建行账号复印件,到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进入大病的到大病报销窗口审核报销)。
五、看病报销更方便
驻马店城镇居民医保软件全市统一,在市属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时不再办理转诊手续,住院结算实行“一卡通”。
城镇居民医保是政府民生工程,极大解除了参保人员的后顾之忧。如果把城镇居民医保比作一棵大树,您的参与将会为这棵大树增添一片希望的绿叶。
让我们共同从健康出发,为未来打算,立即行动起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让人人都享有健康医疗社会保障。
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办理啦
10月28日,由市政府督察室、市监察局、市房管中心、市国土局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地产服务大厅,督导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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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一行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和市房地产服务大厅实地查看了业务受理窗口的工作情况,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分析了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形势,并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流程再造、创新服务、标准化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千方百计妥善解决。要以热情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高效的服务质量,努力办好每一件不动产登记业务。
据了解,自8月20日我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因新老系统对接不畅、信息共享不足、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等,导致部分业务不能及时办理,给相关单位和群众带来了不便。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单位对此问题进行研究,拿出解决的办法,出台了相关政策,并成立了由市政府督察室、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房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督导,按照政策要求,符合条件的必须立刻办理,发现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网络配图)
“不动产登记工作还在摸索学习当中。以前的房产证与土地证是分开的,相关工作可以单独运行,现在‘结合’办理,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一些土地证与房产证‘结合’不了。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积压的待处理业务有几百件,我们将加班加点,尽快为办证的市民出证。对提交的资料不完善的市民,我们通知他们完善资料,尽快为他们办理相关业务。从下周开始,市民就能顺利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了。”10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10月27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中获悉,原国土、林业、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