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桐庐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住院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6万元!

来源:桐庐县12333作者:日期: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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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到相应的点进行缴费,截止时间至2016年12月20日。逾期缴费者,自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一、参保对象


  1.我县户籍,未参加我县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非我县户籍,在桐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县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和父母一方参加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期限计算至2016年12月底)的学龄前儿童;

  3.在我县的寺院佛教人士。 


二、缴费标准


  桐庐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20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350元,乡镇(街道)配套100元/人,县级及以上财政补助750元/人。


三、缴费方式


  1.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请凭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缴费;

  2.实行农商银行代扣代缴的试点村、社区的参保对象凭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社市民卡)及本人农商银行卡(存折)到所在地农商银行办理签约代扣或缴费(农商银行已上门签约的除外)。其中2016年未在试点村、社区缴费的,应先到所在试点村、社区办理登记手续,再到农商银行签约代扣或缴费。


四、报销比例


五、免缴对象


  持有有效期内《救助证》、《低保证》、《残保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人员、农村“五保户”、 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农户及县政府确定的免缴对象,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免缴人员的参保申报,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统一申报,具体名单由各免缴对象认定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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