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消息引起大家的关注。
据媒体报道,人社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借力第三方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和测算,目前方案已成形,主要思路就是将住房公积金与职业年金、长期护理险等资金补充到养老保险。
那么,用“家底很厚”的公积金补充“入不敷出”的养老保险,靠谱吗?
补充之法,靠谱吗?
一直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统账结合,即统筹与个人积累相结合的制度。用工单位缴纳的资金进入统筹账户,现收现付;而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长期积累,退休后逐月支取。
不过,在养老金支付压力面前,大多数地方都“挪用”了个人账户里的资金,用于当前养老金的发放,从而形成空账,而且其额度非常巨大。
2015年,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达到40974亿元,比上一年增加5865亿元,增长率达16.71%,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为31800亿元。也就是说,即使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所有结余资金都用于填补个人账户,也仍然会有接近1万亿元的空账。
面对如此巨额的养老保险“空账”,相关部门研究“将住房公积金与职业年金、长期护理险等资金补充到养老保险”的思路也无可厚非,但是这样的解决之法可行吗?
以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来分析,一方面,这种方案违反现行法律。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或许有人会提出获取相应法律法规的“授权”,使公积金可依法补充养老保险。其实,这种“授权”从根本上违背了法治精神,将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具体来说,这种基于错误的原因进行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改革和法律修订,会造成长期伤害和严重问题,导致法制和体制信心丧失,进而造成各种扭曲博弈,不利于科学发展地推进。
另一方面,以上方案的设计也是不合理。公积金与社保基金的所有权归属不同,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社保基金则有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倘若公积金“补充”到社保个人账户,共济性将无法体现,仅仅是“挪用”个人公积金账户填充到已经“空账”运行多年的个人养老账户,并且很可能会被再次“挪用”而使“空账”的规模再次扩大。
更进一步说,这种“补充”方案还可能会减少养老金改革的动力,并加剧其改革的难度。如果是这样的话,还不如让退休后的职工直接取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养老。
对于把公积金补充进社会统筹账户,意味着把个人财产转移到政府账户里,也就是用个人的钱来补国家的窟窿,这将极大损害个体权益,还可能引起对制度可靠性的恐慌,导致公积金缴纳的积极性下降,彻底破坏公积金制度。
因此,用公积金填社保缺口,断不可行。对于把职业年金和长期护理险等资金补充到养老保险里,其可行性也不高。
祛病,还需对症下药
其实,这次被养老金“盯上”的资金普遍存在投资利用低下的问题,这些资金本身就应该改进。如果相关部门是出于盘活资金、提高资本效率的目的,那么就应该直接提高这些资金的投资管理,毕竟这也是人民的迫切要求,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拿去充实养老金。
而且,这些方案的设计初衷是什么还有待推敲,因为其既不能根本性地解决问题,也不能对“病症”有所缓解,反而会造成“病症”的升级,从可能的结果上分析,最后只是方便了“挪用”者。
另外,如果仅仅是为了解燃眉之急,那么这些资金就更不应该直接“补充”到养老保险中去,而是应该作为投资而“借”给养老金,并设计合理的制度安排,在保障养老缺口问题能够解决的同时保障投资本金的安全和一定的收益,并按约定归还。
当然,这样的安排,其前提还是要征求住房公积金缴费人的意愿,并在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可以到位、养老保险能实现全国统筹、养老保险覆盖率目标能确保完成、财政补贴确定能到位后,才可以通过借贷的方式用公积金去解决养老保险当前存在的问题。
不过,深究养老金的问题,其本质还是缺口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找到并正视问题的症结,并对症下药才能使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地发展。其实,造成该问题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历史欠账严重
一直以来,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许多没有缴纳养老金的群体,现在需要领取养老金了。实际上,他们领取的就是当前养老金缴纳者缴纳的资金和资金收益,在统筹部分不足以支付时,还需要“挪用”个人账户里的钱,因此就形成了额度巨大的空账。
为了维持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针对这部分群体,我们应该通过国企改革红利补交历史欠账才行。其实,这一机制早就建立,划拨国有上市股权补充社保就是补历史欠账的制度安排,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却没有持续执行。
那么,针对当前的历史欠账问题,解决之道还是要回归制度的设计本源,适时启动国有资产划拨,具体要补充多少,要计算好,不仅要补实个人账户的空账,还要补充统筹部分,形成养老制度可持续的基础。
同时,在当前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本退出领域的收益也应该加大划拨,尤其当前养老金缺口较大的省市多是经济发展较缓、国有资本占比较高、落后产能过剩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国企本应在成为僵尸企业前趁早退出,并将资本划拨到养老保险,弥补历史欠账。
●投资收益差
在养老金的运营上,保证投资收益是必需要素。在设计养老体系时,我们已经将投资收益纳入计算。而实际养老金投资收益是否达到了预期收益、收益是否完全纳入了养老体系,值得我们关注。而存在养老金“挪用”的情况其实是在亏空养老金的应有收益。
要解决养老金投资收益的问题,一方面要将历史投资收益的欠账补回来,另一方面要科学地进行投资,保障未来的投资达到预期收益。
例如,作为长期资金的养老金,可以通过先天的优势优先获得投资优质项目的捷径,如社保基金可以较低成本和较大比例投资蚂蚁金服项目等。
●改革,有序加速不够
其实,养老保险改革的方案是完善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提高统筹层次。这一顺序要坚持,在通过制度安排能够完善个人账户之后,再建立精算平衡,最后提高统筹账户统筹层次,实现全国统账统支。如果顺序颠倒了,就会造成改革停滞,问题加剧。
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整体为负债,养老保险虽然有滚存结余,但忽视了制度希望积累起来的个人账户资金却被使用去发放当期养老金,因此无法到达精算平衡。实际上,养老金有结余的地区大多有缺口。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正在加剧,抚养比攀升,养老基金亏空省份增加,困难确实不小,加速有序推进养老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值得注意的是,某些专家广泛呼吁尽早实施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其方案仅仅是短期解决局部省份养老金当期入不敷出的临时性手段,如果全局的养老金在精算上无法支撑运作,将造成整个养老金体系全面入不敷出。
因此,尽早正视和厘清养老金制度面临的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整体方案,并按方案重启充实养老金缺口的制度安排,并建立养老金的精算制度,高效透明地管理,才是养老金制度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本。
具体来说,作为国家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养老金改革和管理要广泛吸纳精算、投资、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并利用好国家资源、影响力和一系列制度安排,推动问题的根本解决,增强人民对于国家制度的信心和信任。因为人民对于国家的信任和信心才是国家的根本力量源泉,解决养老问题、凝聚人民信心才国家民族发展壮大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