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
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哪些?
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规定是什么?
❸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❹企业如何为退休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❺企业如何办理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❻如何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
❼因社保卡或银行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导致待遇无法发放怎么办?
❽长期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怎样办理异地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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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哪些?
潍坊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及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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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规定是什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1)个人缴费。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市上一年月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市上一年月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2)企业缴费。企业以本企业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我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18%。
(3)国家负担。主要体现在企业缴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基本养老保险发生入不敷出时,由财政弥补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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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之内并且按规定参保;达到了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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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为退休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1)企业职工符合退休条件的,企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职工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人社局养老失业科审查后进行公示。
(2)企业携带《职工退休(职)审批表》、《退休人员公示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对账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档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视同缴费起始时间。
(3)企业持上述材料到综合业务科办理缴费数据审核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审核手续,由综合业务科终止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作养老保险减员处理。
(4)达不到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需要补缴的,由综合业务科设定补缴计划,按照补缴计划到基金征缴科补缴医疗缴费年限。本人不愿意补缴的,写出放弃职工医疗保险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综合业务科作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处理。
(5)综合业务科办理完毕后,企业经办人员到企业养老保险科办理视同缴费年限信息维护。
(6)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市社保服务大厅退休管理科窗口采集指纹。
(7)企业从网上打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认定表》,持《职工退休(职)审批表》、《退休人员公示单》、职工档案到人社局养老失业科办理退休审批。
(8)企业持《职工退休(职)审批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认定表》到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科计算待遇。
(9)养老保险科根据档案材料和综合业务科转来的计算机数据,计算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打印退休(职)待遇计算表,交企业劳资人员复核。企业劳资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审批表上签字认可。
(10)每月月初,养老保险科将新增退休人员名单及养老金发放数据统计汇总后,由分管领导签字转退休管理科,进入养老金社会发放程序。
(11)每月10日前,养老待遇由银行发放到社保卡或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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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办理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企业及时报企业养老保险科;
(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支付申请表》、火化证、身份证),核查死亡时间,确定是否超期领取养老金,然后为其办理死亡减员手续;
(3)录入死亡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核定丧葬救济费,每月25日填制《企业职工死亡减少人员发放明细表》,经领导签字后,转入退管科发放;
(4)企业经办人到市社保服务大厅退休管理科窗口领取《死亡待遇拨款单》,并做好登记记录。
注:因企业破产等原因无人经办的,需死亡人员的全部直系亲属到市社保服务大厅退休管理科窗口签订委托书,办理死亡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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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如有需供养的直系亲属,退休人员遗属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离休人员遗属报社保中心。
(2)申报遗属待遇需提供材料:
①遗属个人申请;
②潍坊市企业离休人员遗属补助审批表;
③遗属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
④退休人员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离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⑥派出所出具的遗属与死亡离休人员之间的关系证明;
⑦所在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遗属无收入证明;
⑧离休人员遗属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人员申请供养的,还应提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3)审核无误后,由企业养老保险科录入遗属的基本信息并为其核定发放标准;转入发放程序。
(4)遗属本人持身份证由子女(若无子女可其他亲属)陪同到市社保服务大厅退管科窗口采集指纹信息并签订《市属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担保协议书》,然后持《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单》到银行办理发放待遇银行卡,次月10日可到银行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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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社保卡或银行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导致待遇无法发放怎么办?
(1)离退休人员或供养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到市社保服务大厅退休管理科窗口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单》;
(2)离退休人员或供养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和《通知单》到银行办理新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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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怎样办理异地领取养老金?
长期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持身份证到其居住地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异地银行账户,并将身份证及银行账户的复印件邮寄回市社保服务大厅退休管理科窗口(邮寄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新华路5506号,邮政编码:261041),次月起可在其居住地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