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

来源:网信拉萨作者:日期:2016-09-28



9月26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培训会在拉萨召开,会上就区直、中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预征收、待遇发放、信息采集及软件操作进行培训。

 

 据悉,我区目前共有22万余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工作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措施。

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局副局长王誉霖解释说,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不含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累计满15年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2014年10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条件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2014年10月1日以前退休的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不含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并领取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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