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县城镇居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可在指定医疗机构实现异地结算的通知

来源:范县人社局作者:日期:2016-07-30

    按照省、市统一布置,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自2016年7月29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自2016年8月1日起,在以下8家服务机构住院的均可通过省内就医平台实行异地就医结算。

8家服务机构分别是:新乡精神病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一附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洛阳正骨医院。

在外转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医疗保险窗口办理外转手续,把参保人员转诊基本信息录入异地转诊系统,不录入异地转诊系统的,经办机构不再结算医疗费用。

联系电话:8752108  8752109

    址:范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医疗保险中心窗口

范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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