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农村房屋因灾受损可申请赔偿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9-26


受台风“莫兰蒂”影响,我市部分农户房屋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9月15日,记者从市委社会工作部了解到,我市农村住房如遇火灾、雷击、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或倒塌的,可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全国统一受理电话95518,并向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赔偿。

  据了解,市委社会工作部与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签订《石狮市农村住房统保协议》,石狮市境内被保险人所有且使用的房屋建筑及农户室内、院内的生产、生活附属设施、主要生产农器具纳入保险范围。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石狮市政府与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签订的2016年度《石狮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统保协议》,石狮市户籍人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以及在石狮辖区的暂住人口在石狮辖区范围内,因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人身伤亡的,也可申请赔偿,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赔偿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市委社会工作部提醒,发生灾情,受灾群众要及时拍照存档,并尽快向村、镇(街道)报告或向人保财险公司报案。(记者 林富榕)



来源:石狮日报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