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79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 石狮未发现有不合格产品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9-26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部分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石狮市市场监管局随即通知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如有经营通告中的产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不合格及假冒伪劣产品,依法严厉查处,截至目前,石狮未发现有国家局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



记者获悉,7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不符,其中包括: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等9批次产品;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氏轻透隔离防晒乳、纯新美白保湿防晒乳、柏氏防晒乳等8批次产品等。
  据悉,防晒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这7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均存在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绵绵)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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