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西宁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死亡退保需要哪些材料?
答
1、死亡证明复印件两份;2、领取人关系证明两份;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4、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银行卡要注明开户行)复印件两份;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注: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后,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问
答
1、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一式二份(如无以上证明的需出具社区死亡证明);2、销户证明一式二份;3、家属领取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正反面);4、家属领取人提供本人详细开户行全称及账号(工商银行);5、提供家属领取人与死亡人的关系证明一式二份。
注: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管理单位的通过管理单位办理;无管理单位的由家属携带以上资料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事宜。
问
答
抚恤金按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个月标准计发。
问
西宁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如何计发?
答
1、根据《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适当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060号)规定: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标准计发;2、若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个人部分金额在养老待遇支付中还有余额的退还其余额部分。
注:离退休死亡人员家属必须要准确无误的提供详细开户行全称及账号,以免无法及时支付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