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报名时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3)免冠近照1寸、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等级级别 相应职责
一级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当于高级职称。
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规划和重大事件的策略性解决方案,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决策过程的重大疑难问题或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关建设性解决方案,能够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渠道。
二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当于中级职称。
处理复杂的或部分非常规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确定工作方法,开发相关工具,指导主要相关人员的工作,审核相关文件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并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听取内外人员的意见,协调相关人员解决问题。
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助理,相当于助理级职称。
助理人力资源业务管理人员。主要特征是,起草本专业相关文件,落实相关制度,在相关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制定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进行测算,独立完成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如独立办理招聘、劳动合同、劳务外派、社会保险等手续。
四级 人力资源管理员,人力资源员。
主要工作的特征是在他人指导下,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性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信息的传递;制作台帐;承办相关业务手续。职能范围局限于人力资源内部。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底
考试教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