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一年一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又开始了,本市已经对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做出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人均增加100元,其中:政府补助人均增加70元,个人缴费人均增加30元。
那么,具体要缴纳多少?如何缴纳呢?看完下面这个您就明白了!
学生儿童
(一)参保范围
具体包括三个类别:一是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港、澳、台、外国籍及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二是在外省市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儿童;三是本市户籍的其他未成年人,18周岁(截至结算年度的1月1日未满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托儿所、幼儿园)的未成年人,包括新生婴儿。
也就说,无论是本市学生还是外地在本市就读的学生,无论是幼儿园小朋友还是大、中、小学学生,无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的学生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缴费标准
今年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每人930元,其中,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30元,政府补助800元。
(三)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期是每年9月1日到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是转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随出生、随参保、随享受。新生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方式
对在校、在园的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由学校、托幼机构到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对城镇没有入学、入托的儿童,随家庭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对农村没有入学、入托的儿童,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新生儿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程序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来津或到外省市就读学生。本市户籍在外地上学及外地户籍在本市上学的学生,都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本市户籍在外地上学的通过家庭办理,外地户籍在本市上学的随学校、托幼机构参保。
成年居民
(一)参保范围
一是具有本市户籍;二是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月内。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月内是指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三档,由参保人员选择。
缴费标准
筹资标准 | 个人缴费 | 政府补助 |
950元 | 150元 | 800元 |
1180元 | 380元 | 800元 |
1480元 | 680元 | 800元 |
(三)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期是每年9月1日到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是转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方式
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城乡居民,首次参保须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五)缴费流程
城镇居民参保缴费要经过三个环节:一是城镇居民先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申报核定表;二是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定,核定后打印《缴费通知单》;三是居民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缴费后就完成了参保。受理城乡医疗缴费的银行目前有15家,分别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滨海农商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由行政村统一组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