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告知书
为了方便居民就诊结算,减少住院费用垫资,杜绝“跑腿”报销现象,从2016年9月1日起,呼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住院就诊网络即时结算,各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不再手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
目前,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完成网络对接,只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不积极,未按要求进行网络对接,无法实现网络即时结算。望参保患者选择其他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患急性病确需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经我中心备案许可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原办法报销。因其他疾病的参保患者在这两家医院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我中心将监督这两家医院尽快在9月15日前王成网络对接,届时另行通知。
急性病备案电话:5181347、518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