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至年底,参加宝鸡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可以通过包括网络在内的4种方式缴存2017年度的费用。
缴费时限至12月31日
根据新公布的宝鸡市 2017年度城镇居民(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居民个人缴费150元,低保、残疾、低收入家庭个人缴费50元,三无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不缴费(但需申报,核实参保信息);少年儿童个人缴费90元,低保、残疾儿童个人缴费5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为90元,低保、重度残疾学生个人缴费为50元。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 2015年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元。
缴费时限为今年9月8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以后缴费的,除缴纳个人部分外,还需缴纳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并且三个月等待期内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网上、微信缴费简单方便
据了解,宝鸡市人社局通过医疗保险网上经办大厅的建设,拓宽了网上缴费的多元化,为百姓提供了多渠道可供选择的网上缴费方式。目前,宝鸡城镇居民医保可通过银行营业网点、网上缴费平台、自助缴费终端机、微信公众号4种途径缴费。
市民可通过宝鸡市辖区内任何一家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现金、银行卡的方式缴费;成年居民、学生儿童参保或续保缴费可登陆建设银行陕西分行门户网站或者农业银行缴费E站办理缴费;缴费还可以通过建设银行或者农业银行的自助缴费终端机缴费;也可关注“宝鸡人社12333”、“农业银行金钥匙”、“建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的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完成缴费。但低保人员、残疾居民等特殊人群需到县区医保中心确认信息后,在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费。
来源:宝鸡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