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镇城乡居民: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开始了,为了您和您家人能及时参保,请您按时到户口所在村(居)委进行参保缴费。
1参保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备注:10月至12月20日需到温泉镇政府政务中心登记参保)
2参保对象
1、本镇户籍人员(已参保职工医保的不需参保)
2.非本镇户籍的中、小学生(备注:1.在广州地区就读的大学生、中专生统一在学校参保;2.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条件的人员,请到温泉镇民政办登记参保手续)
3参保资料户口簿或学籍证明4参保地点各村(居)委或社5参保金额182元/人/年(通过银行帐户划扣参保费的居民,请存入足够的参保费以备划扣)6待遇生效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7咨询电话87832716
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已纳入广州市医保基金统筹,广州地区的定点医院已全面实行即时报销程序,参保人在广州以外居住的,可提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相关明细,请查阅宣传资料和政策文件或登录网站:
广州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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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合作医疗”已更名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确保参保人顺利报销,参保人就医时,请出示就医凭证并告知定点医院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温泉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资助标准为436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82元/人。
备注:缴费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从化区中小学生及农村户籍中小学生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医保待遇享受时间1.未参加过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自2016年9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可正常享受原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消息来源】广州医保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