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址:
市政府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25至27号(档案管理中心)窗口
二、办理条件:
符合人事档案查阅条件的,可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索取证明方信函。
四、办理程序: 1、经办人到档案管理中心窗口提交办理材料; 2、工作人员清点、审核前置件及办理条件; 3、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即时办结。
五、咨询电话: 12333
微信订阅号:佳木斯人社局
门户网站:http://www.jms12333.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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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咨询中心:0454-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