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

来源:青岛12333作者:日期:2016-09-01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1号)规定,经青岛市政府同意,现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由950元每人每月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适用范围为2016年7月1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不包括2016年7月1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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