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咨询火爆 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可维权

来源:搜狐焦点武汉站作者:日期:2016-08-31

金九即将来临,武汉楼市持续供求失衡态势,排队买房频现,“日光盘”周周有。具体到数据上,截至8月28日,武汉8月新建商品住房共成交22780套,成交套数超7月(2.3万套)已成定居。这么多房子都是谁买走了?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留言咨询来看,上海、深圳、苏州等热点城市咨询者比例颇高。楼市热销,网友反应有开发商开始作妖,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对此,武汉公积金购房中心回复称符合条件可维权。小编特将热点问题进行整理,以供购房者参考:



|  公积金异地贷款  |


留言内容:我是安徽户口,在苏州园区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武汉买房,可以用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留言回复: 您好,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建部“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的统一规定,即: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与武汉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的城市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湖北省内所有城市。您在苏州缴纳的公积金无法在武汉购房。





留言内容:本人现在在上海工作,宜昌户口,2年前在武汉交过公积金,现在想在武汉买房,上海的公积金能做贷款吗?


留言回复: 您好,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建部“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的统一规定,即: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与武汉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的城市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湖北省内所有城市。上海与武汉目前还没有异地贷款合作,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留言内容:你好:我的公积金在武汉武昌区缴存有10年了,现账户余额1万多块钱。这两年由于换了江夏的工作,没有缴纳公积金。再就是我的户口于2013转回黄冈老家去了。请问我要是再续缴公积金,能否在江夏区进行公积金贷款买房?


留言回复: 您好,公积金贷款要求公积金账户开户满180天;贷款前六个月公积金连续正常缴交,不能断开;且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六个月以上余额。且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如夫妻双方在武汉无住房无贷款记录,购房可按首套进行贷款。如果满足以上条件,您可找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留言内容:你好,请问在深圳交的公积金,可以在武汉贷款买房吗?


留言回复: 您好,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建部“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的统一规定,即: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与武汉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的城市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湖北省内所有城市。深圳与武汉目前还没有异地贷款合作





留言内容:我在武汉连续缴纳2年公积金,现因个人发展,辞职去北京工作。公积金可以转到北京吗?怎么操作?有什么要求?谢谢


留言回复: 您好,只要北京中心接收,您在北京有公积金账户接收就可以转移。武汉转到外地流程:1、转入地(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2、转出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3、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携带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缴存银行或者分中心办理转移业务。





留言内容:武汉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公积金缴存证明过期怎么办?可以重新打吗?


留言回复: 您好,若“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过期需携带当时开具的所有单据,以及贷款地不予贷款的回执单,到当时开具证明的分中心进行异地贷款的撤销,重开。





| 夫妻双方与公积金  |



留言内容:夫妻双方在婚前均各自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一套房。为改善需求,夫妻双方将手中2套房卖出后,再次购买超过160平米房子时,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留言回复: 您好,若您家庭名下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再购房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留言内容:婚前,妻子用纯公积金贷款了一套房子,贷款金额60W,名字是她的。婚后,我申请了两人的公积金共同还贷,加上手头现金,已还清。 离婚后,我想自购一套房产。请问,我曾经帮过妻子还过公积金,还有资格贷款吗?如果能贷款,贷款额度是多少?利率是按照第一套房算,还是第二套房算?我手上还有一套门面房有商贷。感谢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谢谢!


留言回复: 您好,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离婚后另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再次申请贷款的最高金额是50万减去首次使用公积金的额度。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套房公积金贷款60万,额度已经贷满,是无法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留言内容:请问老公曾经用自己的公积金和前妻共同买过房子,房贷已结清,现在我们买房可以用他的公积金贷款吗,属于首套房贷吗?可以贷多少?谢谢


留言回复: 您好,如果只有一次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夫妻双方在武汉无住房或者只有一套面积小于等于144平的住房,再买一套房按二套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最高金额是50万减去首次使用公积金的额度,且不得超过您房屋总价的40%。






| 其他疑难问题  |


留言内容:开发商不接受使用公积金购房,是否属于违规,是否可以投诉?

留言回复: 您好,若所购的房屋已在公积金系统中备案,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这种情况可致电12329客服热线进行维权反映此问题





留言内容:您好,我今年7月在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混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从8月份开始,每月20号扣款;商业贷款银行给我了一个还款日期的明细,第一次还款日期为7月21日,第二次为9月1日,以后均为每个月1号。于是我在7月18号在银行卡存了5410元,银行余额达到5868元,准备用于还第一次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但是,我今天发现建设银行7月21日(1180.41元),8月21日(1442.43)两次扣了我的贷款,导致我本来预存还公积金8月份的余额不足(应还4003.13元,仅扣3220.98元),8月22号扣款3220.98元。这种情况是否会产生逾期记录影响我的个人征信?我应该如何解决才能消除逾期记录,因此这个逾期是银行提前扣款导致,请问如何解决?谢谢


留言回复: 您好,每月20号公积金贷款未扣款成功的,需将未还金额存到还款银行卡中,银行会再次扣划,月底之前扣款成功都不算逾期




版式编辑 | 陈沐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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