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知识|工伤保险后还能办理“意外”互助保障吗?

来源:职保会作者:日期:2016-08-28

两者并不冲突,在获得工伤赔付后,仍能申请“意外类”互助保障金。

根据市职保会关于“意外伤害”和“意外伤残”的规定:


被保障人在保障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将给付意外身故保障金。


如果被保障人在身故前因意外伤害事故已领取过伤残保障金,在给付身故保障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障金,如果被保障人身故前已给付意外全残保障金,则不再给付意外身故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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