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自谋职业人员养老退休核定

来源:永康市人力资源市场作者:日期:2016-08-27

事项编码:33078400RS-SP-0011

受理部门:稽核审计科(社会保险办事大厅15至16号窗口)

办理地点: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二楼)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5:30

          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5:00

联 系 人:潘彤昕

联系电话:0579-87177993

服务对象:个人

法定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批准退休。

承诺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批准退休。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4242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受理条件: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无档案人员。

申请材料:

受理对象出具:(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3)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号(工行、信用社、邮政银行存折);(4)1寸或2寸近期照片4张(有医保的5张);(5)社会养老保险手册;(6)复退军人另提供退伍证复印件或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7)按221号文件补缴人员另提供《解决未参保人员有关问题申报审批表》。

办理流程:见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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