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核定

来源:永康市人力资源市场作者:日期:2016-08-27

事项编码:33078400RS-SP-0015

受理部门:养老待遇科(社会保险办事大厅10至13号窗口)

办理地点: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二楼)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5:30

          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5:00

联 系 人:吴方静

联系电话:0579-87174239

服务对象:原国有集体企业离退休(参与转制)人员的遗属。

法定办理时限:无

承诺办理时限:无欠费、手续齐全,次月15日发放。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4242

设立依据: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浙劳社厅字[2007]144号《关于供养遗属享受待遇人员年龄界限问题的批复》。

受理条件:原国有集体企业离退休(参与转制)人员的困难遗属。

申请材料:

1、 困难补助申请书
2、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3、 与死者关系证明

4、 遗属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照4张
5、 遗属人员邮政银行存折(华丰西路127号开户)复印件。

办理流程: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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