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湖畔之声”关注我们
5万兴凯湖人关心关注的微信平台
兴凯湖农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2017年兴凯湖农场居民医疗保险费预缴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垦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黑垦局文[2016]8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兴凯湖农场居民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收费标准:居民个人预缴2017年医疗保险标准:成年一般居民由原来的170元提高到200元,其他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即:成年一般居民200元,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80元,享受农场低保及重残人员个人不缴费,由企业代缴。
2.缴费时间:暂定2016年8月15日至9月20日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收费地点:
(1)场部地区、各连队及基层单位参保人员到农场社保局服务大厅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每月25日前,周六日休息)
(2)密山及煤矿居住人员在农场密山办事处缴费,联系人:王淑华
(3)纸厂参保居民在纸厂社区缴费,联系人:王巍
(4)农场学校及幼儿园学生由学校和幼儿园统一收费
过期未缴费责任自负。
此通知
兴凯湖农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O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本文由兴凯湖农场社保局提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投稿热线:0467-508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