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3人

来源:淄博人力资源作者:日期:2016-06-20

根据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需要,参照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工作职责

拟招聘3名男性工作人员,负责业务咨询、综合服务等工作。计算机专业和中文、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0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1986年5月31日之后1996年5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淄川区常驻户口;

3、净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4、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5、与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 2016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注:6月4、5日休息)。

报名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符合条件人员,从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网站地址http://www.zcrs.gov.cn/,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根据报送材料审查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人员名单、地点、形式、具体时间及成绩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crs.gov.cn/)进行公布。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cld.gov.cn/ )进行公布。

体检由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聘用。录用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代理各项劳动事务,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用工管理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区行政服务中心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1710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区 人 社 局 5280701

区行政服务中心 5289005

投稿及合作:zibohr@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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