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流程
第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考前两个月);
第二.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第三.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考前一周);
第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5,11月第三个星期);
第五.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一般在下次考前一个月,未通过一门者可以参加补考)。
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